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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登政府“印太经济框架”恐难如愿

| 作者: 徐雪梅 | 时间: 2022-05-31 | 责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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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3日,美国总统拜登在与日本首相岸田文雄举行的联合记者会上宣布,正式启动“印太经济框架”(IPEF)。这是自2017年特朗普总统退出“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以来,美国政府首次推出亚太经济合作方案。尽管拜登政府一再强调“印太经济框架”并不针对中国,但从其特点和属性来看,“印太经济框架”的目的就是重塑美国在亚太经贸合作中的领导地位,削弱中国在该地区的经济影响力,其“排华”意图昭然若揭。

  就目前已公布的内容来看,拜登政府将围绕以下四大支柱开展“印太经济框架”合作。其中,贸易部分由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负责,其余三个部分由美国商务部负责。关于贸易方面,框架称参与方将在数字经济、新兴技术、劳工标准、环境保护、贸易便利化、监管透明度等议题上展开合作,以高标准、包容、自由、公平为原则作出承诺。例如在数字经济领域,将探讨制定跨境数据流动、数据本地化、在线隐私、人工智能使用的国际规则;在贸易便利化领域,将推动尽快落实世贸组织《贸易便利化协定》。

  关于供应链韧性,框架称要改善供应链透明度、多样性、安全性和可持续性,从而在参与方之间构建更具韧性、一体化水平更高的供应链。具体措施包括:1.协调应急政策;2.扩大在预防和处置供应链干扰因素上的合作;3.提升物流效率;4.确保参与方能够获取关键材料、半导体、关键矿物和清洁能源技术。关于清洁能源、脱碳和基础设施建设,框架称要加强在清洁能源技术和投融资等领域的合作,推动经济脱碳。支持参与方建设可持续的、持久的基础设施。参与方将签订协议,在新能源使用、碳排放交易、能效标准、应对甲烷排放等方面作出高标准承诺。框架还宣称要推动参与方实施强有力的税收、反洗钱、反贿赂措施。

  在亚太地区已有成熟经贸合作机制的情况下,拜登政府却选择“另起炉灶”,旨在对中国进行围堵、打压。今年1月1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正式生效,协定缔约方包括东盟十国与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五国,在亚太地区建成了全球人口最多、经贸规模最大、最具发展潜力的自由贸易区,并实施了兼顾高标准与包容性、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经贸规则。“印太经济框架”初始成员国包括美国、澳大利亚、日本、韩国、新西兰、印度、文莱、印尼、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泰国和越南等13个国家,与RCEP高度重合。拜登政府并未加入RCEP合作机制、共享制度性红利,而是拉拢地区国家新建“印太经济框架”,可见其目的并非单纯地推动经贸合作,而是以经贸合作为由,胁迫地区国家在中美之间选边站队。

  从“印太经济框架”四大支柱分析,拜登政府希望借此拉拢地区国家遏制中国发展。美国商务部长雷蒙多在记者会上明确表示,“印太经济框架”是美国为地区国家提供的一个“中国之外的替代方案”。“印太经济框架”提出加强供应链韧性,其本质是构建一个将中国排除在外的地区供应链体系,迫使相关国家与中国“经济脱钩”。美国贸易代表戴琪指出,框架还将在数字经济、清洁能源、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制定所谓公平、高标准和有约束力的规则,展露了美国主导亚太经贸规则重构的企图,即通过构建一个遏制中国的规则体系,达到“规锁”中国的战略目的。

  总体上看,“印太经济框架”的实施前景暗淡,美国反华遏华的意图必将失败。地区国家与中国的经贸联系密不可分,多数国家不愿牺牲经济利益、卷入大国博弈,在中美之间选边站队的可能性较低。例如韩国等已明确表示,将同步推进“印太经济框架”合作和与中国的双边合作。

  实际上,“印太经济框架”对地区国家的吸引力不足。地区国家多为出口导向型的发展中国家,期待“印太经济框架”能使其进入美国消费市场、获取更多美国投资。但框架与RCEP等传统经贸协定不同,没有涉及减让关税和放宽市场准入等优惠条款,且不经过美国国会批准,较难获得大规模的联邦资金投入,因此已公布内容能为地区国家带来的实质性经济利益十分有限,难以诱使这些国家与中国“脱钩”。

  与此同时,“印太经济框架”是没有法律约束力的松散合作框架,参与方自行选择参与某一领域的磋商,而地区国家在很多领域与美国利益并非完全一致。因此最有可能的结果是框架的不同议题下形成不同的“小圈子”,并不能实现拜登政府所预期的“一致排华”目标。

  拜登政府不可能借“印太经济框架”主导亚太经贸规则重构。从美国商务部长雷蒙多和贸易代表戴琪的记者会介绍可以看出,目前框架内容相当空泛。很显然,美有关倡议与本地区国家希望通过务实合作促进本国和亚太地区经济发展的愿望相去甚远。

  (徐雪梅,中国国际问题研究院世界经济与发展研究所助理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