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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形势下上合命运共同体建设的挑战和机遇

光明网 | 作者: 邓浩 | 时间: 2020-09-04 | 责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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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肆虐全球,上合组织成员国也都遭遇疫情。这充分表明了构建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绝不是一个抽象的概念,而是有着实实在在的现实需要。上合组织应抓住抗疫和经济重建的重要契机,逆势而上,蜕变升级。

  一、构建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的基本要义

  构建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是我国提出的一个关乎上合组织发展方向的“中国方案”,主要包含以下重要元素:一是“新五观”,即提倡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观;践行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安全观;秉持开放、融通、互利、共赢的合作观;树立平等、互鉴、对话、包容的文明观;坚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这是“上海精神”的升级版,为构建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提供了理论指导和理念指引,可以说是构建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的指导思想。二是“一带一路”,为构建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提供了实践平台和发展动力,旨在激发上合组织潜力和活力,补足上合组织合作短板,是通向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的必由之路。三是“四个典范”,即要把上合组织打造成团结互信、安危共担、互利共赢、包容互鉴的典范,指明了构建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的目标和任务。

  二、疫情形势下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建设面临的挑战

  首先,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冲击了上合组织成员国公共卫生安全体系,危及地区稳定,为构建上合组织安全共同体增添难度。此次疫情是继“三股势力”后上合组织成员国面临的又一共同重大威胁,给各国公共安全治理体系构成巨大压力,成为各国面临的“燃眉之急”。此次疫情也对成员国民生形成剧烈冲击,危及各国社会稳定。疫情危机下,上合组织地区蛰伏的“三股势力”开始蠢蠢欲动、伺机作乱,部分成员国之间则爆发边界摩擦和冲突,使上合组织面临多种威胁叠加的复杂局面,地区安全风险处于历史高位。

  其次,新冠肺炎疫情对成员国经济造成沉重打击,凸显出上合组织在应对突发事件和管控危机能力上的短板,给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建设蒙上阴影。受疫情冲击、石油等大宗商品价格下跌等多重不利因素影响,上合组织成员国经济普遍下滑,大部分国家GDP出现负增长,贸易急剧萎缩,金融面临严峻考验,经济重建成为成员国面对的当务之急。此次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上合组织在团结互信方面尚有不足。在应对此次新冠肺炎疫情危机上,上合组织表现亦有不少有待改进之处,说明上合组织在决策力和行动力上尚有弱项亟需补足。

  再次,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下美国加大对中俄战略围堵,竭力离间分化上合组织成员,成为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建设面临的极大外部不利因素。美国通过舆论恶意炮制所谓“债务陷阱”“腐败输出”“不透明”等无稽之谈,抹黑“一带一路”,并启动替代性竞争方案,组建“美国国际发展金融公司”、“蓝点网络”,干扰阻止上合组织成员国共建“一带一路”。同时,美国出台新中亚战略,破例与中亚国家举行两次“5+1”会议,并加速打造覆盖大里海地区的“8+1”机制,力图在上合组织中打入楔子,削弱中俄在上合地区影响力,分化瓦解上合组织。美国肆意挑起上合地区大国竞争和对抗,严重恶化了构建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的外部环境。

  三、疫情危机下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建设的新机遇

  此次新冠肺炎疫情也是危中有机。上合组织要主动化“危”为“机”,抓住疫情形势下的新机遇。

  第一,疫情强化了上合组织成员国的命运共同体意识,为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建设提供重要推力。当前,上合组织成员国都面临抗击疫情和经济重建的双重考验,亟需抱团取暖,共克时艰,从而使上合组织成员国找到了最大的利益汇合点和合作发力点,为上合组织凝聚共识,强化合作提供了重要契机,彰显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第二,疫情对上合组织自身改革产生强大倒逼效应,有望加速推动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建设进程。疫情暴露出上合组织在应对突发事件上还存在明显弱项,使上合组织增强危机感和紧迫感,有助于推动上合组织加速自身改革,切实提高决策效率和行动力。同时,上合组织成员国在应对此次疫情中由于缺乏有效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制度安排和机制性保障,合作中仍有诸多不尽人意之处,这也促使上合组织必须加速补足在刚性制度、机制建设上的明显短板,全面强化各领域法治建设,以带动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建设真正进入一个快速、有序、良性轨道。

  第三,疫情形势下涌现的新经验、新技术、新方法,为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建设提供了新的希望和路径。中国在此次抗击疫情中积累了丰富经验,显示出应对突发事件的强大能力,为上合组织提高行动效率提供重要借鉴。同时,中国在此次抗疫和复工复产中广泛运用数字经济技术,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在线教育、远程医疗等,为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发展提供了新路径。

  四、推进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建设的基本路径

  上合组织应该从合作抗疫和经济重建入手,紧紧抓住疫情提供的重要契机,积极借鉴东盟等区域组织有益经验,努力开创构建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新局面。

  一要创新决策方式,增强行动能力。应区别重大问题和一般问题,采取灵活决策方式。积极考虑实施“建设性介入”政策,在坚持“不干涉内政”原则前提上,充分尊重成员国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应成员国请求,采取必要介入措施,提升解决地区问题能力。

  二要明确组织定位,强化集体认同。根据新形势,新要求,可将上合组织区域定位为以中亚地区为中心、以中亚周边为外延的欧亚地区组织。同时,坚持“不结盟、不对抗、不针对第三方”原则,力避成为地缘对抗工具。在此基础上,构建集体身份认同,培育共同价值观,强化刚性制度、机制建设。

  三要统一思想认识,确立方向目标。加大与俄罗斯战略沟通和制度对接,积极做成员国工作,排除万难推进区域合作,将构建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转化成成员国共同奋斗目标,并使之具有法律效力。

  四要着眼区域治理,营造良好环境。深化与欧亚经济联盟和集安条约组织合作,加大共同协作。倡导命运共同体意识,促使伊朗、土耳其成为上合塑造区域新秩序可靠的同盟军。与欧盟、欧安组织以及日本、韩国等国建立联系,积极寻找合作点,努力将其引入良性区域治理轨道,营造安全有序的地区环境。

  (邓浩是中国国际问题研究院欧亚研究所研究员、中国上海合作组织研究中心秘书长、华东师范大学哈萨克斯坦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员,原文载光明网,2020年9月4日)